父親服刑期間,入黨給政審嗎
- 法律法規(guī)
- 2024-09-06 07:57:13
父母坐牢對孩子入黨政審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有影響。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zhì)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qū)Ρ救擞休^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qū)Ρ救擞休^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jù)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xié)調(diào)工作。擴展資料考核和政審的內(nèi)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缺點和不足、回避的關系以及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旁系血親的情況等。
法律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 第五條 發(fā)展黨員,必須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經(jīng)過黨的支部,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 申請入黨的人,要填寫入黨志愿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要經(jīng)過支部大會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并且經(jīng)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為正式黨員。 介紹人要認真了解申請人的思想、品質(zhì)、經(jīng)歷和工作表現(xiàn),向他解釋黨的綱領和黨的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并向黨組織作出負責的報告。 黨的支部委員會對申請入黨的人,要注意征求黨內(nèi)外有關群眾的意見,進行嚴格的審查,認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上級黨組織在批準申請人入黨以前,要派人同他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并幫助他提高對黨的認識。 在特殊情況下,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可以直接接收黨員。
請問父親坐過牢孩子大學入黨政審能過嗎
父親坐過牢孩子大學入黨政審除危害國家安全或重特大刑事案件外是可以通過。入黨政審流程如下:
1、本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xiàn);直系親屬和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
2、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撫養(yǎng)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lián)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面貌、職業(yè)、政治表現(xiàn)及與本人的關系等。對于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lián)系、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的范圍。
3、直系親屬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撫養(yǎng)其長大的養(yǎng)父母和由其撫養(yǎng)子女。長期同本人一起生活、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時也應了解他們的政治情況。
4、學校出的政審材料主要是對你的日常表現(xiàn),品德、學習、行為、紀律德才方面做出鑒定。
5、街道辦事處、當?shù)嘏沙鏊恼忚b定是,主要看本人是否有犯罪前科和違法行為和不良現(xiàn)象等,最后是家訪。
【法律依據(jù)】
《中國共產(chǎn)黨發(fā)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二十一條 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是:
(一)發(fā)展對象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二)入黨介紹人介紹發(fā)展對象有關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三)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fā)展對象的審查情況;
(四)與會黨員對發(fā)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shù)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shù),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tǒng)計在票數(shù)內(nèi)。
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發(fā)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爸爸坐牢影響政審嗎
父親坐過牢是會影響子女政審的。直系親屬(父親)有刑事犯罪記錄,子女報考公務員、考軍警學校、入黨都會因父親的違法犯罪而受到限制,導致政審不通過。
直系親屬(父親)有犯罪記錄,會影響其子女的政審考核,其違法犯罪記錄將直接影響本人及家庭成員政治權益。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zhì)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qū)Ρ救擞休^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線的;直系血親中或?qū)Ρ救擞休^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jù)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xié)調(diào)工作。另外,要看所犯的是什么罪,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話,那無論怎么樣都會有影響。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后才可以。
刑罰是獨立的,父親判刑不會影響兒子政審
刑罰的種類有哪些
(一)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刑罰有主刑和附加型兩類。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種:
1、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shù)罪并罰不得超過3年。
2、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shù)罪并罰不得超過1年。
3、有期徒刑。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shù)罪并罰不得超過20年。
4、無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二)附加刑有以下三種: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chǎn);
4、還有驅(qū)逐出境。
非刑罰處罰的方法有哪些
(一)經(jīng)濟性的處理方法
在本條主要是指賠償損失。賠償損失,是指人民法院對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刑的犯罪人,責令其向被害人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以彌補被害人因犯罪行為而遭受的損失的處理方法。
根據(jù)本條規(guī)定,賠償損失是在免予刑事處罰的前提下所采用的處理方法。因此,它與賠償經(jīng)濟損失是有區(qū)別的:
1、適用對象不同。賠償損失的適用對象是依法被免予刑事處罰的人,賠償經(jīng)濟損失則對依法被判處刑罰的人適用。
2、處理結(jié)果不同。責令賠償損失的適用條件是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刑的,因此,只讓被告人賠償損失而不對他判刑,即只賠不罰;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適用條件是罪行較重又需要判刑的,因此,對被告人既判刑又讓其賠償,即又罰又賠。
(二)教育性的處理方法
它包括以下三種:
1、訓誡
訓誡,是人民法院對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刑的人,以口頭的方式對其當庭公開進行譴責的教育方法。
訓誡的適用對象與賠償損失相同,只是它處罰的內(nèi)容有其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1964年1月18日在《關于訓誡的批復》中指出:人民法院對于情節(jié)輕微的犯罪分子,認為不需要判處刑罰,而應予以裁判的,應當用口頭的方式進行訓誡。在口頭訓誡時,應當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一方面嚴肅地指出犯罪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分析其危害性,并責令他努力改正,今后不再重犯;另一方面也要講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尚屬輕微,可不給予刑事處分。該批復對訓誡的內(nèi)容、執(zhí)行方式作了有約束力的明確解釋。它既是對司法實踐的總結(jié),也是對司法實踐的具體作法的認同。實踐表明,訓誡作為一種非刑罰的處理方法,適用于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刑的犯罪人,可以產(chǎn)生感化、教育效應,進而預防和減少犯罪。
2、具結(jié)悔過
具結(jié)悔過,是指人民法院責令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刑的人用書面方式保證悔改,以后不再重新犯罪的教育方法。適用具結(jié)悔過,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適用對象必須是可以免予刑事處罰的人。應當判處刑罰的,或者不構(gòu)成犯罪的,都不能適用具結(jié)悔過。
(2)根據(jù)案件情況又需要責令犯罪分子用書面方式保證悔改的。實踐表明,具有我國特色的這一非刑罰處理方法,對于那些被免予刑事處罰且有一定認識的犯罪分子能發(fā)揮較好的教育、預防作用。
3、賠禮道歉
賠禮道歉,是指人民法院責令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刑的人公開向被害人當面承認錯誤,表示歉意的教育方法。
賠禮道歉的適用對象與前述教育性的處理方法相同,其區(qū)別在于,它要求犯罪人公開向被害人當面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因此,對于情節(jié)輕微并給被害人造成心理創(chuàng)傷的犯罪,適用這一教育方法可以產(chǎn)生較大的效益。一方面,可以用賠禮道歉這種方式促使犯罪分子悔過自新,達到對其進行教育、警戒的目的;另一方面,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安撫被害人,使其受創(chuàng)傷的心理恢復平衡,防止矛盾激化。
(三)行政性的處理方法
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是指人民法院根據(jù)案件的情況向犯罪人所在單位提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的司法建議,而由主管單位給予犯罪分子適當行政處罰或者處分的方法。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是根據(j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而作出的,這是它不同于其他行政處分的特點。同時,這種處分又必須由主管單位來決定和落實。因此,人民法院應根據(jù)罪行的性質(zhì)、危害程度和預防犯罪的需要,提出相應的司法建議,但不能寫在判決書上。因為人民法院的判決不能直接作出任何行政處分。
行政處罰是對違反行政管理法規(guī)的一種行政責任。行政處罰包括治安管理處罰、財政金融管理處罰、工商行政管理處罰、環(huán)境管理處罰等等。處罰方式有:警告、罰金、罰款、拘留、沒收、停止營業(yè)等。行政處分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員、工人違反行政法規(guī)和勞動紀律,由主管機關依法給予的一種紀律責任。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留用察看或開除公職的行為。
在具體適用本條規(guī)定的非刑罰處理方法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不能象適用刑罰那樣,把訓誡、責令具結(jié)悔過、賠禮道歉等等寫在判決主文上。一般可當庭處理,記錄在案;確實有必要在裁判文書上反映的,也可以在判決理由部分予以闡明。
2、對于責令賠償損失的,可以進行調(diào)解,所達成的協(xié)議,必須記錄在案,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以利于協(xié)議的執(zhí)行。賠償損失是否要在判決書上寫明,可視案件的具體情況掌握,不必強求一律。
3、需要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的,可以提出司法建議,但不能寫在判決書上。因為人民法院的判決不能直接作出任何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如需給予行政處分,應由主管部門決定。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除公務員錄用考察規(guī)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四)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nèi)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
(六)其他不適合擔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如果父親進過監(jiān)獄,入黨政審還能通過嗎
法律分析:直系親屬(父親)有刑事犯罪記錄,坐過牢,對入黨政審有影響。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已經(jīng)服刑完畢的,那就不會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后才可以。另外,要看所犯的是什么罪,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話,那無論怎么樣都會有影響。還有就是,如果是正在服刑的直系親屬也是對自己的是否錄用為公務員有影響的。
法律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黨章》第一條 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nóng)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zhí)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如果父親曾坐過牢,能通過入黨的政審嗎?
入黨政審,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審查自己的直系親屬關系。父母作為最重要的直系親屬,父母的經(jīng)歷和情況,當然是重點審查的對象。那么,如果父母曾經(jīng)承擔過刑事責任,有過刑事案底,對于入黨到底有沒有影響呢?要說一點影響都沒有,也不可能。要說這種影響能夠具備一票否決權,也不至于。 首先,父母有刑事案底,對于子女申請入黨政審時,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這種影響在入黨名額有限、入黨申請人踴躍積極的時候,體現(xiàn)得更加明顯。比如,黨組織要在兩個入黨申請人中確定一人作為入黨積極分子。其中,一個人的父母有刑事案底,另一個人沒有。在兩個入黨申請人的其他條件都相差不大的前提下,很顯然,后者更有優(yōu)勢,更容易成為入黨積極分子。 其次上一篇
廣東春霆律師事務所的口碑怎么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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