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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資訊2021年12月2日轉載監(jiān)察日報文章《醉駕犯罪中哪些逃避行為將被從重處罰》

2021:最新醉駕處罰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fā)【2013】15號),以及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局發(fā)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10 )的規(guī)定:
醉駕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關于醉駕的處罰標準:總體分為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兩個部分——行政責任處罰標準相對容易理解;通過解讀如何追究刑事責任,可理解具體的刑事責任處罰標準,包括拘役和罰金對應的量刑因素,以及從重處罰和數罪并罰情況。

一、行政責任處罰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號)第91條,醉駕行為結合車輛是否屬于營運用途、是否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等,主要分為三檔處罰標準:
1、第一檔:
情形:醉酒駕駛非營運的一般機動車輛,未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
處罰: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注意:如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曾被處罰,還將面臨并處10日以下行政拘留。
2、第二檔:
情形: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未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
處罰:處15日行政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第三檔:
情形: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
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注意:根據機動車是否營運,是否曾因酒駕被處罰,參照前述標準并處相應行政拘留和罰款。

二、刑事責任處罰標準理解刑事責任處罰標準,需先行了解清楚刑罰形式和具體量刑的影響因素。
1、刑事責任的刑法依據和處罰形式
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之一中對于危險駕駛罪的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可見,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具體刑罰方式包括拘役和罰金。
2、構成危險駕駛罪后,哪些因素將影響拘役的量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法【2017】74號):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兩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
可見,對于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3、構成危險駕駛罪后,哪些因素將影響罰金的量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fā)【2013】15號)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以下等情節(jié),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1)醉酒程度;
(2)是否造成實際損害;
(3)認罪悔罪態(tài)度。
4、醉酒駕車行為從重處罰的主要7種情形
除一般情形外,醉駕行為在刑事責任范疇內,還包括從重處罰的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fā)【2013】15號),當醉駕行為出現以下情形時,將依照我國刑法規(guī)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此外,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

2021年醉駕處罰最新標準是什么?

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后或醉酒駕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guī)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四、《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規(guī)喝酒和酒駕醉駕的認識

法律主觀:

關于醉駕和酒駕的最新處罰是:醉駕處以拘役并罰款,吊銷機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酒駕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駕標準比酒駕更嚴重,是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溫馨提示: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yè)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立即在線咨詢》引用法條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拓展閱讀1、酒駕處罰類型有哪些2、酒駕和醉駕的判定標準3、酒駕入刑是什么原因上一篇關于酒駕醉駕的處罰,酒駕醉駕標準是多少下一篇醉駕和酒駕的處罰標準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問在線律師29,999位在線律師為您的問題診脈發(fā)布咨詢相關知識推薦視頻酒駕和醉駕的法律處罰1、飲酒駕駛機動車輛會被罰款1000元到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7809人瀏覽圖文酒駕和醉駕保險賠嗎一般情況下,醉酒駕車屬于免除賠償范圍內。但是具體要看保險合同中的規(guī)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1856人瀏覽新規(guī)實施近一年酒駕醉駕降幅均超4成新華網北京4月28日電(記者鄒偉、陳菲)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交通安全法自去年5月1日實施以來,至今將近一年。記者從公安部交管...6363人瀏覽醉酒駕駛交通肇事罪處罰北京市東城區(qū)無業(yè)人員王某酒后駕車接連發(fā)生交通事故,卻馬不停蹄駕車高速逃離現場,直到撞到墻壁才被迫停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9999+人瀏覽相關咨詢相關解答最新醉酒駕駛處罰,最新醉酒駕駛處罰標準是什么(一)酒后駕駛: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2、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二)醉酒駕駛: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3、酒后或醉酒駕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二、酒駕法律規(guī)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三、醉駕法律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為保障法律的正確、統一實施,依法懲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guī)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全部1個答案》醉酒處罰法規(guī)法規(guī),醉酒駕車處罰新規(guī)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三、相關司法解釋對醉駕的處罰《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jiān)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規(guī)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1個答案》醉酒駕駛的刑事處罰,醉酒駕駛的刑事處罰是什么醉酒駕駛成立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全部6個答案》醉駕的最輕處罰是什么?酒精含量多少呢您好事情在哪里全部1個答案》借一萬塊錢可以起訴嗎?欠錢一萬可以起訴,但要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關系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案件是民事訴訟案件以及屬于受訴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全部1個答案》單位沒有合同和社??梢酝对V嗎勞動者可以投訴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也不繳社保,因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沒有社保是屬于違法的行為的。法律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同時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全部1個答案》我跟一個人談戀愛,我不想給,他當時還拿了我手機,說不給他200塊錢他就不還我手機,不讓我回來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戀愛消費是不可以要求對方返還的,因為戀愛時的消費是當事人的一種日常支出,當時消費了不能返還,戀愛是送的禮物是贈與也不能主張讓對反返還。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全部1個答案》被老公打成橫突骨折可以要求賠償嗎?被丈夫毆打受傷能要求賠償。毆打別人屬于侵犯別人生命健康權的行為,被害人可以請求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為是夫妻關系,所有由侵權人用其個人財產進行賠償,而不得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全部1個答案》相關推薦熱搜標題: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區(qū)別處罰酒駕和醉駕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醉酒駕車判刑,醉酒駕駛量刑標準酒駕怎么處罰?醉酒駕駛的處罰標準是什么酒駕撞人怎么處理最新處罰通告處分范例酒駕處罰2022最新標準酒駕處罰2022最新標準多少毫升酒駕處罰會通知單位嗎關于酒駕處罰規(guī)定可能感興趣:合肥律師福州律師呼和浩特律師太原律師昆明律師合肥律師福州律師鄭州律師沈陽律師西安律師熱門律師:北京律師重慶律師天津律師上海律師廣州律師深圳律師南京律師蘇州律師成都律師杭州律師操作分享

法律客觀: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第四條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mg/100mL) 飲酒后駕車≥20,<80 醉酒后駕車≥80 4.2血液與呼氣酒精含量換算 車輛駕駛人員呼氣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關系換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氣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熟知這6條法規(guī),強力反擊貸款催收的不法手段不在話下

自“醉駕”于2011年入刑后,與之對應的“危險駕駛罪”案件猛增,一度成為案件數最多罪名,由此還引發(fā)了要不要“取消醉駕入刑”的爭議。
近日,不少法律資訊公眾號與律師都傳起了“最高法宣布醉駕免刑”的說法,暗指最新司法解釋已對醉駕網開一面,有的還特意強調了“望轉發(fā)周知”。
經觀察者網檢索,這些說法中所謂的“最新司法解釋”早在2017年5月就已實施,主要內容也根本就不是給醉駕“免刑”,而是明確該行為的量刑起點。
同時,多位法律界人士也在解讀該文件時明確表示,該司法解釋中對“醉駕免刑情形”的規(guī)定復述重申刑法已有規(guī)定,并未進行調整或新增,沒有“給醉駕松綁”的含義。
然而,上述公眾號與律師言論已然對公眾造成了誤解,不少網友給出了類似于“有漏洞可鉆了”“放心喝吧”的回復,甚至認為“合法喝酒開車”指日可待。

6月13日,法律資訊公眾號“第一法商觀察”發(fā)布題為《最高法:醉駕可以免刑了!》一文,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二)》”)規(guī)定了“醉駕免刑情形”,也是首次以司法解釋的形式規(guī)定了醉駕可以不予定罪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只看字面含義,這話似乎什么問題,最高法確實發(fā)布了這份文件,也確實是在司法解釋中首次提及醉駕的“免刑情形”。
不過,《指導意見(二)》早在2017年5月就已公布實施,算得上是“陳年舊事”了,其內容重點也根本就不是“免刑”,更沒有對此作出額外規(guī)定。
這份司法解釋的原文是這樣的:
1.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3.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于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其中,“可以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的規(guī)定較為重要,相當于為法院審理提供了量刑基準參考,這也是該文件出臺的主要目的。
而最后一句的“不予定罪處罰”和“免予刑事處罰”并不是什么新規(guī)定,而是對《刑法》已有內容的復述重申。
《刑法》第13條規(guī)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缎谭ā返?7條規(guī)定,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這兩項規(guī)定早在1979年我國第一部《刑法》出臺時就已經存在了(當時為第10條和第32條),主要目的是為了限制一切犯罪的“入罪范圍”與“處罰范圍”,避免刑罰的濫用。
換言之,即便最高法沒有發(fā)布施行《指導意見(二)》,醉駕行為本就不是一律入刑,只要符合“情節(jié)顯著輕微”或“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情形,本就會出罪或免刑。

2017年5月21日,法制日報發(fā)布《“醉駕入刑”不存在松綁之說》一文,澄清了人們對《指導意見(二)》的誤讀。
時任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的崔光同表示,在刑法已對情節(jié)顯著輕微、情節(jié)輕微有所規(guī)定的情況下,《量刑意見(二)》中的上述規(guī)定并不是單獨針對醉駕作出的特殊處理和特殊規(guī)定,在一些涉及其他犯罪行為的司法解釋中,也強調了“情節(jié)顯著輕微不予定罪”“情節(jié)輕微可不予刑事處罰”的情形。
時任上海市松江區(qū)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的張華則指出,不是以前醉駕不能免除刑罰,出了《量刑意見(二)》就可以免除了,更不是法律出現松動,“醉駕入刑”出現松動了。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助理黃晉濤表示,司法機關適當依據“情節(jié)”依法對符合規(guī)定的醉駕行為予以出罪、免刑,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科學合理地對醉駕定罪量刑,旨在避免刑法打擊片面、過嚴,而并非所謂的“松綁”。

除此之外,這篇《最高法:醉駕可以免刑了!》還有這樣一段描述:
其實,早在去年1月,浙江、上海、江蘇出臺了醉駕案件的最新規(guī)定,可以歸納出六種類型屬于情節(jié)比較輕微,包括挪動車位型、救治病人型、睡覺休息型、隔時醉駕型、尚未駛出型、被醉駕追尾型。
事實上,這段內容源自2017年年初在朋友圈流傳的文章《公安提醒:六類醉駕可以免除刑事處罰》,其中宣稱“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蘇出臺關于醉駕案件的最新規(guī)定,其中六類醉酒駕車情形屬于情節(jié)比較輕微,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然而,這是個假消息。
2017年3月1日,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明確指出,這些多為不實消息,凡是查獲涉嫌醉酒駕駛的,將一律立案偵查;對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一律移送起訴。

5月20日晚,海寧市交警正在進行酒駕檢查
總得來說,《最高法:醉駕可以免刑了!》一文在“炒冷飯”搞噱頭之余,還傳遞了“醉駕入刑松綁”的錯誤信號,順便夾雜了一些假消息。
不過,不少公眾號和律師還是將這些內容暗示為重磅新規(guī)競相轉發(fā),甚至持續(xù)了好幾年,內容重點也都落在了“最高法宣布醉駕免刑”的說法上。
那段所謂“八種醉駕免除處罰情形”的假消息也被跟著傳播了起來,可以說是以訛傳訛了。
經觀察者網檢索,僅在一周內,諸如“刑事審判”“法治講壇”“法務帝國”“問通法律咨詢”“程功律師”等十多個法律資訊公眾號均轉發(fā)了上述內容,閱讀量從幾百到數萬不等。

而且,在2019年至2020年之間,類似的內容總被翻出來大做文章,還有自稱律師的短視頻用戶在發(fā)布時將《指導意見(二)》特意說成是近日新規(guī)。

自2020年開始,抖音平臺上一直有自稱律師的用戶將《指導意見(二)》說成近日新規(guī)
值得注意的是,新浪網6月12日發(fā)布的《律師朱亞娟 醉駕可以免刑了!》一文與前述公眾號發(fā)布的內容完全一致,但文首加上了“律師朱亞娟說”的描述,表明這是她的原創(chuàng)觀點。
公開信息顯示,朱亞娟是天津行通(鄭州)律師事務所主任,著有《亞娟有說法》案件系列叢書,還被數家媒體評價為“中國十大刑辯女律師之一”。

如果說,前述公眾號和律師們這波操作造成的結果是什么?
除了博得了眼球,真的有不少網友誤以為現在可以合法喝酒開車了。
還有網友在這層誤會的基礎上拍手叫好,表示“就該如此”。

當然,也有網友以為最高法莫名發(fā)布了一部“惡法”,助長了酒駕之風。

那么,現在的法律對“醉駕”到底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
自《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后,“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就被納入到“危險駕駛罪”的范疇內了,醉駕者將面臨拘役和罰金的處罰。
這里的拘役,是一種在短期內剝奪人身自由的刑罰,原則上不會超過6個月。
在此基礎上,《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確規(guī)定,醉駕者還要面臨暫扣或吊銷駕照的處罰,甚至有可能終生都不得再考取駕照。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規(guī)定,駕車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時,即為“醉駕”。
若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范圍內,則為“酒駕”,雖不構成犯罪,但也要面臨拘留、罰款和暫扣駕照的行政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當然,對任何犯罪的認定都有輕重之別,不可能搞“一刀切”,醉駕也不例外。
如果醉駕行為“情節(jié)顯著輕微”,則不會被認定為犯罪,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檢察院可以不起訴,案子甚至不會進入法院審判環(huán)節(jié)。
如果醉駕行為“情節(jié)輕微”但不至于“顯著輕微”,雖然會被認定為犯罪但可以免予刑罰,只接受行政處罰。
2019年10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發(fā)布《關于辦理“醉駕”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為怎么判斷“輕微”的問題提供了參考標準。
該文件首先明確了醉駕后八種不得適用緩刑的從重情形,如造成輕傷以上結果、在高速公路上醉駕、醉駕時無駕駛資格、在被查處時有駕車逃跑或嚴重抗拒檢查行為等。
同時,若醉駕者沒有上述從重情形,且認罪悔罪的,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或者100mg/100ml的,可以對應“情節(jié)顯著輕微”和“情節(jié)輕微”。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關于辦理“醉駕”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1.醉酒駕駛汽車,具有以下情節(jié)之一的,不得適用緩刑:(1)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后果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駕駛的;(3)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中型以上機動車、或者嚴重超員、超載、超速駕駛的;(4)無駕駛汽車資格的(駕駛證被扣留、超出駕駛證年審期限未滿一年、駕駛證記分滿12分狀態(tài)未滿一年的除外);(5)明知是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或者已報廢的汽車而駕駛,駕駛無牌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或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牌證的;(6)在被查處時有駕車逃跑或嚴重抗拒檢查行為的;(7)在訴訟期間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8)曾因酒后駕駛三年內、醉酒駕駛五年內被追究的。2.醉酒駕駛汽車,無上述8種從重情節(jié),且認罪悔罪,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依法適用緩刑。酒精含量在 170mg/100ml 以下,認罪悔罪,且無上述8種從重情節(jié),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酒精含量在 100mg/100ml 以下,且無上述8種從重情節(jié),危害不大的,可以認為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不移送審查起訴。3.醉酒駕駛摩托車,認罪悔罪,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依法適用緩刑。沒有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后果,認罪悔罪,酒精含量在 200mg/100ml 以下,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其中,酒精含量在 180mg/100ml 以下,危害不大的,可以認為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不移送審查起訴。
此外,該文件也指出,對于醉酒在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公眾通行的場所挪動車位的,或者由他人駕駛至居民小區(qū)門口后接替駕駛進入居民小區(qū)的,或者駕駛出公共停車場、居民小區(qū)后即交由他人駕駛的,并不屬于構成犯罪的“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

不過,一旦醉駕行為構成犯罪,除了直接的刑罰外,其他代價也是不小的。
其中,影響最深遠的就是還是“故意犯罪記錄”,這將影響醉駕者的政審情況,也將導致其不能從事公職或者進入個別行業(yè)。
比如說,有過故意犯罪行為的律師,將被吊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
而且,被吊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后,也不會被允許獲取新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也就是說,一旦律師醉駕被判刑,就再也沒法當律師了。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第十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堵蓭煼ā返谄邨l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第四十九條 ......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醉駕九十公安移送檢查院叫我簽完字回家等什么意思?

醉駕時酒精含量已經達到90,公安機關移送到檢察院。叫你簽完字之后回家等,這就是取保候審的意思。要求你隨傳隨到,遵守取保候審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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