嫒美直播免费版app下载-嫒美直播永久免费版下载-嫒美直播最新下载安装

當前位置:首頁 > 法律法規(guī) > 正文

吳亦凡一審被判13年還會二審嗎

一審后若吳亦凡上訴接下來的流程是?

吳亦凡在收到一審刑事判決書十日內,如果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可以向做出一審判決的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的上一級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吳亦凡上訴后,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 然后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件進行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

吳亦凡到加拿大還要追究嗎

據北京朝陽法院消息,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經由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罪成立。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并罰,共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在案件判決出來之后,有許多網友在詢問,吳亦凡在國內服完刑回到加拿大,還會再次被加拿大方判刑嗎?

根據我國法律,在國外犯罪并被判決之后回國的,依然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但根據加拿大法律規(guī)定,禁止對已經判決并服刑的人進行雙重追訴。所以吳亦凡在服刑完畢遣返回加拿大之后不會再受到判罰了。
但根據加拿大社會對于這種行為的抵觸,吳亦凡可能將被進行監(jiān)控并且公開,但目前判刑結果是以強奸罪、聚眾淫亂罪判定,如有判定強奸幼女罪,在回到加拿大之后或將面臨社會性死亡。
#吳亦凡一審被判十三年#

吳亦凡一審判十三年刑期是否合理?

一審法院的判決是合理合法,令人信服的! 強奸罪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法院審理查明吳亦凡強奸多人,所以構成從重處罰情節(jié),因此被判處了11年6個月。 聚眾淫亂罪的法定刑是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其因聚眾淫亂罪又被判處了1年10個月。 最后,因為吳亦凡涉嫌兩個犯罪,因此要數罪并罰,所以結合數罪并罰的計算方式,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

吳跡凡判多少年




11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對被告人吳亦凡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驅逐出境!




根據《刑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目前來說吳亦凡會在我國服刑結束后驅逐出境!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在案件的審理中還曝光一些吳犯罪的細節(jié),比如吳亦凡趁對方醉酒后實施侵犯的有三人!但是都美竹曝光吳侵犯7名未成年人的罪名未確認。




案件審理中吳亦凡因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可見吳亦凡的罪行并非曝光的這樣簡單。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判決中還提到了吳亦凡因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聚眾淫亂“這個罪名大家一般聽的比較少;那我國法律上的如何界定聚眾淫亂呢?這里所說的“聚眾”,是指在首要分子的組織、糾集下,多人聚集在一起進行淫亂活動。在男女性別上,既可以是男性多人,也可以是女性多人,還可以是男女混雜多人??吹竭@里會不會覺得三觀炸裂呢?


而且說到“淫亂活動”,主要是指一些違反道德規(guī)范的性交行為,比如群宿群奸,但不限于男女性交行為,也包括手淫、口淫、雞奸等淫亂行為!這些行為雖然是私密進行的,但卻實實在在的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一旦被發(fā)現就有承擔刑事責任。

了以上罪名,北京市稅務局還查獲了吳亦凡大量偷稅證據!據悉,吳亦凡(WU YI 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采取虛構業(yè)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yè)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0.95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吳亦凡(WU YI FAN)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6.00億元。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見多了明星塌房,吳亦凡這次簡直是“塌方”!只能說這類頂著明星光環(huán)卻不能傳播正向思想!甚至不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流量“應該發(fā)現一個嚴查一個!


吳亦凡被判了幾年?

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fā)生性關系;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后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qū)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并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jié)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了宣判。

展開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