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是否可以縮短等標期?
- 法律法規(guī)
- 2023-04-08 17:44:04
《招投標法》規(guī)定邀請招標是多少天?
不管是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從開始發(fā)售招標文件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查看全國邀請招標信息,使用劍魚招標訂閱。這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縮短等標期缺乏法律依據(jù)
依據(jù)政府采購法 二十九條、三十四條、三十五條、三十六條、三十七條,邀請招標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二十九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第三十四條 貨物或者服務項目采取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并向其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第三十五條 貨物和服務項目實行招標方式采購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六條 在招標采購中,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一)符合專業(yè)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現(xiàn)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第三十七條 廢標后,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應當重新組織招標;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者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邀請招標公告是不是要達到二十天才能開標
都要在20天以后開標,在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進行的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有發(fā)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采用的一種交易方式。
在這種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項目采購(包括貨物的購買、工程的發(fā)包和服務的采購)的采購方作為招標方,通過發(fā)布招標公告或者向一定數(shù)量的特定供應商、承包商發(fā)出招標邀請等方式發(fā)出招標采購的信息。
提出所需采購項目的性質及其數(shù)量、質量、技術要求,交貨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務的時間,以及其他供應商、承包商的資格要求等招標采購條件,表明將選擇最能夠滿足采購要求的供應商、承包商與之簽訂采購合同的意向。
由各有意提供采購所需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報價及其他響應招標要求的條件,參加投標競爭。經(jīng)招標方對各投標者的報價及其他的條件進行審查比較后,從中擇優(yōu)選定中標者,并與其簽訂采購合同。
擴展資料
商品經(jīng)濟高度發(fā)展的產物,是應用技術、經(jīng)濟的方法和市場經(jīng)濟的競爭機制的作用,有組織開展的一種擇優(yōu)成交的方式。這種方式是在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行為中,招標人通過事先公布的采購和要求,吸引眾多的投標人按照同等條件進行平等競爭。
按照規(guī)定程序并組織技術、經(jīng)濟和法律等方面專家對眾多的投標人進行綜合評審,從中擇優(yōu)選定項目的中標人的行為過程。其實質是以較低的價格獲得最優(yōu)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招標
公開招標的等標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邀請招標整個過程的時間規(guī)定是多少天?
《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查看全國邀請招標信息,使用劍魚招標訂閱。這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縮短等標期缺乏法律依據(jù)。
邀請招標屬于有限競爭性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是招標投標兩種方式之一。邀請招標,是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直接邀請?zhí)囟ǖ臐撛谕稑巳藚⒓油稑耍凑辗沙绦蚝驼袠宋募?guī)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確定中標人的一種競爭交易方式。與之相對應的方式是公開招標。
擴展資料:
招標投標,是在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進行的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有發(fā)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采用的一種交易方式。
在這種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項目采購(包括貨物的購買、工程的發(fā)包和服務的采購)的采購方作為招標方,通過發(fā)布招標公告或者向一定數(shù)量的特定供應商、承包商發(fā)出招標邀請等方式發(fā)出招標采購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購項目的性質及其數(shù)量、質量、技術要求,交貨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務的時間,以及其他供應商、承包商的資格要求等招標采購條件。
表明將選擇最能夠滿足采購要求的供應商、承包商與之簽訂采購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購所需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報價及其他響應招標要求的條件,參加投標競爭。經(jīng)招標方對各投標者的報價及其他的條件進行審查比較后,從中擇優(yōu)選定中標者,并與其簽訂采購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招標
邀請招標出中標結果需要多長時間?
《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查看全國邀請招標信息,使用劍魚招標訂閱。這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縮短等標期缺乏法律依據(jù)。
擴展資料:
法律依據(jù):《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由國務院發(fā)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
國家規(guī)定必須實行監(jiān)理的其他項目
一、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范圍包括:
1.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yè)等交通運輸項目;
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wǎng)絡等郵電通訊項目;
4.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5.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6.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項目;
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二、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yè)項目的范圍包括:
1.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3.體育、旅游等項目;
4.衛(wèi)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5.商品住宅,包括經(jīng)濟適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業(yè)項目。
三、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1.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2.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3.使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自有資金,并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四、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1.使用國家發(fā)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2.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3.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4.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5.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五、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
1.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fā)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2.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授助資金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