嫒美直播免费版app下载-嫒美直播永久免费版下载-嫒美直播最新下载安装

當前位置:首頁 > 教育綜合 > 正文

工業(yè)用裂解碳五是否屬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易制毒化學品分為幾類

法律分析: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學配劑。

法律依據(j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二條 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jīng)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實行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學配劑。易制毒化學品的具體分類和品種,由本條例附表列示。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需要調整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商務主管部門、衛(wèi)生主管部門和海關總署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準。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在本行政區(qū)域內調整分類或者增加本條例規(guī)定以外的品種的,應當向國務院公安部門提出,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準。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分為

三類。根據(jù)查詢我國化工局官網(wǎng)得知,截止2023年4月14日,我國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分為苯基類,丙酮類,亞甲基二氧苯基類三類。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jié)人的生理機能并規(guī)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易制毒化學品分為幾類,第二、三類包括哪些試劑,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有什么要求。

【答案】: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學配劑。第二類包括: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第三類包括: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在購買前將所需購買的品種、數(shù)量,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個人自用購買少量高錳酸鉀的,無須備案。

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有哪些?

具體包括:

第一類

1-苯基-2-丙酮、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黃樟素、黃樟油、異黃樟素、N-乙酰鄰氨基苯酸、鄰氨基苯甲酸、麥角酸、麥角胺、麥角新堿、麻黃素、偽麻黃素、消旋麻黃素、去甲麻黃素、甲基麻黃素、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等麻黃素類物質

第二類

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第三類

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

1、易制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是指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體、原料和化學助劑等物質。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體、原料等。一類易制毒化學品包括:麻黃素、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1-苯基-2-丙酮、胡椒醛、黃樟腦、異黃樟腦、醋酸酐。簡單來說,易制毒化學品就是指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原料和配劑,既廣泛應用于工農業(yè)生產和群眾日常生活,流入非法渠道又可用于制造毒品。

2、相關信息:無論是大麻、可卡因等植物天然毒品還是冰毒、搖頭丸等合成化學毒品的加工都離不開易制毒化學品,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易制毒化學品就沒有毒品。2008年3月開始施行的《禁毒法》第21條規(guī)定,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jīng)營、購買、運輸實行許可制度。

3、販毒的后果!?。。骸缎谭ā返?50條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運輸、攜帶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境的,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在境內非法買賣上述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shù)量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因此,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監(jiān)管不僅是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也是減少毒品來源、解決毒品問題的釜底抽薪之計,理所當然成為各級人民政府、各禁毒主管部門工作重點之一。

國家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實行什么制度

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jīng)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實行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需要調整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商務主管部門、衛(wèi)生主管部門和海關總署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準。
國家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jīng)營實行許可制度。對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jīng)營實行許可證管理,對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jīng)營實行備案證明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jīng)營的審批和許可證的頒發(fā)工作。 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第二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jīng)營和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的備案證明頒發(fā)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jīng)營的備案證明頒發(fā)工作。
法律依據(jù)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二條
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jīng)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實行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學配劑。
易制毒化學品的具體分類和品種,由本條例附表列示。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需要調整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商務主管部門、衛(wèi)生主管部門和海關總署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在本行政區(qū)域內調整分類或者增加本條例規(guī)定以外的品種的,應當向國務院公安部門提出,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準。

展開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