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下述三種情形,若乙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應該如何處理?
- 法律法規(guī)
- 2022-09-13 17:43:18
行政訴訟應該如何處理?
行政機關可以通過下列行為來應對行政訴訟:依法提交其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依法提出答辯狀;按時參加庭審;以及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規(guī)定的義務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應當是三人以上的單數。第六十九條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下列情形中,公民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哪些情形可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法》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guī)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和執(zhí)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fā)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除前款規(guī)“對行政機關的下列行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該受理的有( 多選
行政訴訟法第二章受案范圍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guī)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和執(zhí)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fā)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何種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不應當予以受理
〈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fā)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四)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還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一)行政訴展開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