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替名上學被辭退還可被公立單位聘用嗎
- 法律法規(guī)
- 2022-07-03 12:58:52
被辭退的民辦代課老師能否享受事業(yè)單位的社會保障?
被辭退的民辦代課老師是不能享受事業(yè)單位的社會保障的。
因為是被“辭退”,又不能屬于“下崗”,因為原來就不屬于“在崗”,而是臨時“代替”而已。
只能領(lǐng)取一些按年限長短而給的一些補助。
違法頂替別人上學者被解雇,她還應該受到什么處罰?
這依法 屬刑事案件適用《偽造國家機關(guān)公文證件和公章罪》,依法應判處3-10年有期徒刑。罰沒全部非法所得(含工資、獎金、社保等),并處罰金。再以詐騙罪起訴。最后兩罪并罰。因去上學而不能正常參加工作,是否會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因去上學而不能正常參加工作,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情形,應該會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wù)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代課教師被辭退的補償問題
2010代課教師新政策 1月21日,教育部表示要嚴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課人員,反對中小學這種不規(guī)范的用人行為,并提出地方各級政府在清退中小學代課人員時可以考慮“擇優(yōu)招聘、辭退補償、納入社?!保嗤緩酵咨平鉀Q代課人員問題。 2010年,教育部在解決清退代課教師方面為代課教師的出路著想,提出補償和保障的概念,給這項剛性政策予以有情執(zhí)行的空間,也進一步明確了地方各級政府在解決這一問題上的關(guān)鍵作用。 一、對代課教師的成績要給予肯定 代課教師是指在農(nóng)村學校中沒有事業(yè)編制的臨時教師。代課教師產(chǎn)生的原因有三個:一是由于一些地方經(jīng)濟欠發(fā)達,尤其是基層政府財政拮據(jù),導致教師有編不補,大量聘請報酬低微的代課教師;二是被公司辭退還可以重新進?
被公司辭退,一般的公司就不會再錄用了。如果公司可以重新錄用你的話,再重新進入公司辦理入職手續(xù),重新試用也是有可能的。展開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