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看看這樣調休是否合理謝謝?
- 法律法規(guī)
- 2022-06-25 12:58:36
請問這樣調休合法嗎/
合法。 1995年01月01日第十三條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言外之意就是補休的就可以不支付了,所謂補休,當然不能是用節(jié)假日了,只要沒有明確要求用兩天,企業(yè)用1天換一天當然是法律允許的法定節(jié)假日調休合理嗎?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有關規(guī)定,法定節(jié)假日調休還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但是通過全國假日辦征集法定節(jié)假日放假安排意見的調查,得到群眾不滿意調休安排的結果。調休,從文義解釋看,是調整休息時間的意思。從我國現行規(guī)定看,國務院有權調整全民的休息時間,企業(yè)有權調整企業(yè)內部的休息時間。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單位這樣調休,是否合理?
基本合理周末加班調休合理嗎?
合理。
按國家《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中第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jié)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笨梢钥闯?,調休(即規(guī)定中的補休)只適用于休息日加班的情形,而工作日加點或國定假加班都不能調休,必須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而對于休息日加班來說,特別注意補償順序是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才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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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jié)假日調休合理嗎
法律分析:不合理。
1、法定假日不可以調休,公休日可以調休。
2、法定假日是不可以調休的,不能在法定假日上班后再補休一天。因此只要在法定假日上班的,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勞動者日工資的三倍。
3、公休日調休,如果用人單位可以及時安排勞動者進行補休的,那么勞動者是不可以主張休息日的雙倍工資的,只能按照正常的工資發(fā)放標準來發(fā)放。
4、公休日調休,勞動者公休日加班后,用人單位不能及時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日工資的二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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